警惕胡平们“民运理论”向拉登化的演变!

      现在,为7.5少数维人恐怖主义暴乱滥杀辩护,有一个突出的说法,就是根源在共产党专制制度;暴乱有它的“合理成分”。所以,就算“所谓暴徒”(他们现在不得不承认“所谓暴徒”杀人了)无论滥杀了多少各族平民,都应该“谴责共产党,不应谴责所谓暴徒”。胡平就是代表。

      我们要问,任何的“恐怖主义”,谁没有“合理成分”?哪一种恐怖主义,深究其根源,不产生在某种制度的弊病上?911 拉登飞机撞楼,深究原因,没有“合理成分”?没有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制度数百年对世界弱势民族的压迫,欺侮,阿拉伯民众何来对美国深仇大恨要以死相拼?难道我们就应“谴责造成911 的资本主义罪恶制度,不应谴责911 ‘所谓’暴徒”?911 当时,寻找这样那样“合理成分”原因,为拉登恐怖主义辩护的,还少吗?问题就在,人立场不同可以有不同的认知,但无论你原始的诉求有多少你当然认为的“合理成分”,也无论你的痛苦是怎样由于你认定的“制度”造成,那是另一回事,可以自由讨论。只要你现在,以无辜平民为对象滥肆施暴,达到你威胁或挟制的要求,或纯属向制度报复,你的一切“合理成分”,你的一切对“制度”的攻击,都毫无强辩余地,只能受到全世界一致谴责,甚至反击的。

      索马里海盗行为“绝对没有合理成分”?若没有帝国主义操纵的国家分裂、动荡和战乱,会有贫穷到极点的索马里?能有那样多的“海盗”去铤而走险?甚至,全世界的一切刑事犯罪,深究起来,都有它的“合理成分”的:强奸,我们不应谴责“所谓强奸犯”。因为共产党制度或资本制度长期压抑了人们的性欲,才引起了“所谓强奸犯”的正义反抗;抢劫,我们不应谴责“所谓抢劫犯”。因为共产党制度或资本制度长期造成的贫穷,才引起了“所谓抢劫犯”的正义反抗;杀人,我们不应谴责“所谓杀人犯”。因为共产党制度或资本制度长期造成的杀人,才引起了“所谓杀人犯”的正义反抗;——7.5就是!,9.11 就是!那么,只要中国的共产党还没有被推翻,制度还没有改变,或国际资本制度还没有被推翻,制度还没有改变,就让我们13亿中国各族人民,或全世界60亿各族人种,由胡平们带头,尽量的相互自由强奸,相互自由抢劫,相互自由地杀人吧!这一切,“都是共产党制度或国际资本制度的错”,是对制度根源“正义的反抗”。不应谴责为首强奸、抢劫、杀人的胡平们,而应谴责共产党制度,或谴责国际资本制度!

      胡平还在胡扯“谁先谁后”。六四,政府动手在先,“六四暴徒”就有理由去大街小巷报复滥杀北京平民了吗?他们这样做过吗?他们这样作了,还能得到任何同情吗?全世界,包括美国有多少次对民众的示威不是政府先动手?示威者只要“觉得不能容忍的事情,使他们马上火气往上冲,于是就做出一些不顾后果”,就可以有理,甚至有预谋有准备的大肆滥杀平民报复吗?谁这样作你胡平是支持过的,请你说说!

      胡平的“民运”理论,已经在拉登化了,已经在为反对“制度”却以报复平民为手段的恐怖主义制作合理根据了。一切中国人和一切憎恶恐怖主义活动的世界人们,必须高度警惕!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