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和维持台海“一中两宪”现状,就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当年提出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处理和解决中国台海两岸两个政府关系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中共方面长期的解释是,一个北京的中央政府辖下的一个高度自治的台北的地区政府,各自实行两种社会制度。显然,而且三十年的两岸关系实践也已证明,这种解释下的“一国两制”是行不通的。

     我们能不能这样来观察两岸关系,并以此对“一国两制”作新的解释:

     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北京宪法,规定了包括大陆、台湾的中国主权;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南京宪法,同样规定了包括大陆、台湾的中国主权。虽然由于60年前内战的遗留,在这各自“宪法一中”的主权疆域内,存在着两个政府的实际治理和两种政治制度的实际存在,但“一个中国”的全面主权,在各自的宪法中则是没有疑义的。因此,台海60年的现状,实质就是中国内战有形或隐形下的一国两制;正式协议结束内战,双方承认一中两宪两个政府,维持台海现状,就是承认和维持了一国两制!

     “一个中国”,不能狭隘地解释为“一个中央政府”。一个中国,可以是全中国包括大陆和台湾人民对中国历史、文化、主权疆域一致的认同,但不必强求认同一个中央政府。上世纪30年代中共在江西“苏区”建立的中央政府,相对南京中央政府就是历史实践过的一个中国主权下的两个中央政府和两种制度。在和平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方针下,将“一个中国”解释为一个中央政府,对收回原殖民地的港澳是可行的,对内战没有进行到底而遗留的台海两岸两个分治政权,则是不可行的。中共要么就重新确定对台武装解决的方针,但在台湾中华民国宪法尚存的情况下,这实质就是重开内战。中国人民反对一切内战。中共既然确定了对台和平解决的方针,这也是全中国台海两岸人民都能支持的,它就要有一个对内战尚存的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真正平等对待的态度。你既要和平,停止内战,又要人家实质投降臣服,这怎么可能?你既确定了和平方针,对台久拖不决,又坚不承认和要求取消对岸的中国宪法和中国主权政府符号,这就是在帮助和支持“去中国化”的台独势力的膨胀和猖獗,就是在配合绿色台独势力对台湾坚守中国立场势力的夹击,陷保卫中国国家主权的国民党于内外受敌,孤军无援的地位,迫使其加速地衰落、瓦解和趋同台独化,这是中共三十年来对台政策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

     “一个中央政府下的一国两制”,只能重开内战实现。和平方针下的“一国两制”,就必须对“一国两制”的解释作彻底的拨乱反正,这就是,北京、台北双方承认一中两宪两府,共同维持台海现状,这才真正可能贯彻和平方针下的“一国两制”,并对台湾“中国势力”的生存发展给予最坚强有力的支持!

      双方承认一中两宪,共同维持台海现状,不是搞两个中国,而是客观地承认当前在一个中国的疆域内暂时地存在着两个主权都不完整的分治的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国统纲领,它不是两岸人民的最终目标。两岸人民的终极目标是全中国民主、强盛和两岸人民在长期交流中自然走向和融合在一个民主宪法下的

统一的中国。现在,先给两岸人民及其制度各自一个互不约束的自由发展条件,两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丰富选择,比较扬弃,对整个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是有

着无穷尽的好处的!如果当年,中国大陆在国际社会处于相当弱势的时候,担心承认“一国两宪两府”,可能导致中国永久的分裂,但在今天,在中国大陆势不可挡地崛起,已经在国际社会处于相当强势的地位,而且还在继续向强势发展的时候,难道还需要担心在一段历史时期内承认“一国两宪两府”,会导致中国永久的分裂吗?若认为还有这种可能,那就对自己太没有信心了。 

      但既“一中两宪”,台湾方面就不得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自行片面废弃中华民国南京宪法。南京宪法是双方共同维持台海现状的“一国两制”的基石,不允许有丝毫动摇。大陆政府必须声明,在国家完全和平统一前,它全力支持台湾人民保卫中华民国南京宪法的一切斗争,随时准备支援台湾人民粉碎一切对南京宪法的颠覆和叛乱。 

      在这个基础上的“一国两制”确定后,两岸政府可以开始平等协商如何在国际舞台上,共同享有一个中国主权的适当方式。中国人民是有智慧和创造力的。历史上,北洋政府与南方广州政府就曾创造过在国际外交舞台上共享“一个中国”主权的先例。相信美国和全部国际社会,都将对中国人民的和平和智慧,表示欢迎。

      今天的台湾中华民国宪法和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虽历曲折,但共同的渊源,都出自抗战胜利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它们的基础,则是1945年蒋毛重庆双十协定。 这个协定里,国共双方都承诺要把中国建设成现代民主宪政的国家。现在,中共已经越来越趋近承认这段历史和政协会议的民主宪政精神(体现如电影《

人间正道是沧桑》《建国大业》等)。这种民主宪政精神还要更加普及地深入人心。“一中两宪”下的“一国两制”确立后,不仅有利台海两岸今天的和平稳定,共同发展,也将更有利于两岸人民在长期的交流中,带着近代历史的眼光,深入认识和客观比较大陆的北京宪法和台湾的南京宪法,最终,两岸人民将共同缔造出一部崭新的、统一的中国民主宪法来,无愧于辛亥以来,抗日民族战争胜利以来,无数前仆后继而对中国独立、民主、统一、强盛前途抱终天之恨的先烈先贤。

 

 

200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