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对台湾日本皇民势力的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发出公开呼吁,要求台湾当局恢复“国家统一委员会”及“国家统一纲领”。这十分正确和及时。我们呼吁海峡两岸全体同胞给予该军政府的呼吁以最坚决的,最广泛的支持!
当年,沿蒋经国路线台湾制定的《国家统一纲领》,开章明义宣告:“中国的统一,在谋求国家的富强与民族长远的发展,也是海内外中国人共同的愿望”。海峡两岸应“共同重建一个统一的中国”。这宣告,完全符合海峡两岸全中国人民的愿望和利益,也完全符合海峡两岸政府各自的宪法规定。著名的“九二共识”,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民进党陈水扁政府上台后,为走向台独,于2006年蛮横将其“终止”,这完全是违宪的,毁宪的,因此是无效的。民主宪政,是宪法体系之下的施政。毁宪的政府,哪怕它裹挟“民选”出来,也是非法政府,叛乱政府,它不是标榜“民主自由”可以开脱,为所欲为的。
民进党陈水扁政府“终止”国统纲领的最根本理由是:国统纲领只规定了中国终极统一的目标,没有台独的“选项”,就所谓“剥夺了台湾人对台独的选择权,自主权和自决权”。
是的,台湾人没有也不可能有彻底分裂中国实行台湾独立的“选择权,自主权和自决权”。
民进党陈水扁蔡英文们要记住;台湾与大陆的分离撕裂,其源始,不是“民主”的结果,不是两岸人民或政府协商同意的结果,而是战争造成的结果!是国共内战造成的结果!这战争至今没有结束!不是败退台湾的内战一方自行宣布“结束戡乱剿匪”,就可以片面算是结束了内战,自此“互不侵犯”,然后在战败盘踞之地就有了“台湾独立的选择权,自主权和自决权”的。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哪有这样便宜的好事?!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战败的一方,可以用战争残存的结果,来赋予自己权利,同时即用战争残存的的结果,来剥夺另一方十几亿大陆人民对中国的台湾本来拥有的主权权利。这难道是可以允许的吗?这难道是“民主自由”吗?设想,若当初台湾与大陆的分离,是民主程序的结果,今天要统一自然也应以民主程序进行;但当初台湾与大陆的撕裂,是战争的结果,今天要完成统一,当然也就应以战争进行,没有“民主”可言!一切战争造成的结果,本来就应该战争最终解决。70末-80年代,大陆战胜的一方宣布停止炮击,谈判和平统一;台湾战败的一方宣布“结束戡乱反攻,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本来是好事,是双方的善意,和平统一国家有了曙光。但李登辉陈水扁蔡英文们,却把这双方善意停战的和平,恶性解释为因内战割据,由炮舰守护而分离生活在台湾的那“两千三百万台湾人”就有了“选择”台湾独立的“自决权利”,甚而宣称中华民国宪法及国家统一纲领剥夺了他们的台独“选项”,而加以毁坏和“终止”。故民进党陈水扁蔡英文们的台独政权,性质是违宪毁宪的叛乱政权,绝非什么“民主政权”。
有人搬出了“住民自决权”来为台独辩护。错!联合国提出的所谓住民自决,指的是二战后原殖民地人民或尚未建立自己主权国家的那些地区住民,可以在联合国的监督下举行自决,但它明确指出了,任何在“住民自决”口号下旨在分裂一个主权国家的企图,都是错误的,违反联合国宪章的,不能允许的!
民进党其实懂得这些道理,他们知道,在中华民国的全中国宪法体制下台独,法理行不通。他们中的媚日皇民顽固派,则干脆翻二战的案,宣称台湾主权仍属于日本,中华民国不过是非法占领台湾的“外来殖民政权”。民进党前主席姚嘉文在民进党成立后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就作此宣称,为民进党铸就了日本皇民台独的性质。这一来,台湾独立理论全部理顺:台湾独立与中国的内战结果完全无关;台湾独立运动,就成了台湾的日本人后裔推翻、驱逐“外来殖民政权”中华民国,驱逐“滞台支那人”(除非你承认归化“台湾人”),和在台全面“去中国化”的对华“民族”独立斗争了。但这一来,中国人民的反台独斗争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就主要不再是中国人民与国民党流亡台湾的内战割据势力的斗争,而是与爱国的中国国民党人、在台“中国人”蓝色民众团结联合一起,反对在台日本皇民势力,维护中国对台湾主权,将中华民族的百年抗日战争继续进行到底的斗争了!
2019年元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