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对日“谅解”,现在除了极左派(极端爱党派)和极右派(毁国反共派)之外,中国的左派右派都在骂中共“卖国”了。
其实,老王早就论述过,“国”(国家主权利益)不是不可以“卖”(让渡,交换)的。全看怎样去卖。今日国家主权不是皇帝老儿的,也不应是任何一个党或它的权力寡头的,它是全中国人民的,因此,要卖,就一定要有两个原则必须坚持:
1、必须报告人民(现在是它的全国代表大会),获得它的批准,决不能背着人民,由任何寡头私下说了算;
2、必须向人民解释,这“国”为什么必要“卖”?是在外国军事政治压力下或国家经济危机压力下的卖,还是在稳定边疆,睦邻求发展,合情合理平等互利下的“卖”?他国给我的补偿是什么?从中国目前和长远的利益来看,这补偿是否合理,是否足够?等等。获得人民的理解和同意。
这两条,就叫做民主“卖”国的原则。
这两个原则之外,还要通过自由开放的舆论弄清,这“卖”的冠冕堂皇合理理由后面,有没有隐藏执政党(执政者)的私利?例如,就为了买个奥运的风光,天大的价钱都不顾了?这些都搞清了,基本服众(总有激烈分子会不服)了,人代会讨论批准了,你就“卖”吧!
东海中日“共同开发谅解”,还不算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卖国”,它是在卖应该属于中国独享的外围利益。因为12海里之外,不是中国领海;中国的东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线要求,毕竟还是中国单方面的要求,与日本东海中线划线要求性质一样,也只是日本单方面的要求。虽然中国的要求,合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法院的判例,是占理的。但我们要看到,今天的世界,国际法本身,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它只能提供当事国解决他们之间争端的参考。即便将争端提上国际法庭和接受国际法庭的裁决,也必须有当事国各方的同意。国际法的强制,只有在战后,战胜国同盟对无条件投降的战败国,才能发生它的绝对效力。
大家记得台独皇民对战后中国收复台湾省不服,总要抬出什么“开罗宣言无效”,“旧金山和约如何如何...”来喋喋不休,企图否定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合法性。它不明白或装不明白,什么“国际法”,战胜国收复国土了,有效占领了,按自己的利益解释它收复和行使主权的合法性了,国际承认了,这就已经是国际法了。
日本对钓鱼岛也是企图用长期的实际控制来获得合法性:无论钓鱼岛历史主权渊源的“争议”如何,牢牢地控制它再说。缺国际承认么?中国官民还对钓鱼岛主权不断挑战么?日本不管。日本知道,只要它始终牢牢地实际控制着钓鱼岛,除非战争,中国的让步和国际承认总要来到。
今天的东海也是这样。中国既然宣布了是自己的地方,又占着道理,你就要有军事力量去加强实际控制。丝毫不能客气。你看中国周边,印度、前苏联和日本,谁不这样做?只有中国温良恭俭让,一副迂腐像,口口声声的“争议地区”,却一个兵不派去实际控制,听任人家去实际控制。想搏一个“爱和平”的名声,却得实祸,人家未必称赞你爱和平,倒反赚了个“中国威胁”。因为人家控制,你在“争议”。你把“争议地区”实际控制住,自己不争议了,把“争议”留给别人,也就把“某国威胁”留给别人了。“国际法”,是为强者服务的,国际承认,是为实际控制服务的。
中国大陆架线和日本“中线”交集海域,是今天中日争夺实际控制权的区域,即便今后为了“和平友好”,各让一步,也只能是在这交集区域的中线,讨价还价,而决不能听任日本随心所欲,立足在他们片面提出的所谓东海“中线”,去讨价还价,实际承认“中线”。无原则退让求“和平”,只能助长日本和周边国家欺我软弱,诛求无已的野心而埋下战争的祸根。中国海空军,必须加强对东海交集海域的实际控制,实力略逊于日本军力,不是消极退缩的理由。从中日全局的态势看,日本军力虽略强于中国海空军,它也不敢因东海交集区控制,与中国轻易开战。中国实际控制的区域越大越牢固,未来中日各让一步得到补偿的筹码,也就越多。
现在中国最需要逼迫日本让步的地方在哪里呢?在钓鱼岛。但显然的,钓鱼岛已经在中共脑后,中共视钓鱼岛主权,已经越来越官样文章,已经越来越不把自己定为两岸全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代表者。日舰钓鱼岛海域撞沉台湾渔船,主权所系,人命关天,海内外华人义愤填膺,莫不欲争先登岛宣示主权,台湾人民几不惜一战。反观中共隔岸观火,我行我素,其外交部发言,犹如秦人视越人肥瘠,全无台湾人切肤割肉之痛。
东海要“卖国”,要为“和平友好”而在大陆架中国专属经济区适当让步,可以。第一的考虑,就是要日本拿本来就是中国主权领土的钓鱼岛来交换。这已经是吃亏,但没办法,钓鱼岛毕竟日本控制着。日本不肯交换,这笔“卖国”的买卖就不能作,中国海空军就要去实际控制,寸海不让。靖国神社,日本要拜鬼,由它拜去,什么关系?当天大的事吵闹多年。东海大片的利益,却这么好说话?
现在,海内外包括台湾十几亿华人的任务,就是要强烈要求中共领导人站出来解释,东海中国所属资源的对日“谅解”和让步,究竟中国得到了什么?不要空谈什么“中日友好”“和平之海”,中国人民需要知道,东海的让步,日本拿出了什么东西来与中国交换?难道就是为了福田来参加奥运开幕会?
必须抓住焦点。焦点不是卖不卖国的问题。一切国家都有外交部。外交部职能的本质,就是国家利益买卖部。焦点是人民是国家主权所有者,一切事关国家主权的重大“买卖”,主事人都必须向人民报告,由人民监督,审议,批准或否决。体现主权在民,人民最大。无论今天中国的全国人大它的产生是否能够充分体现民意,它毕竟是现时中国的最高合法民意机关和权力机关。胡锦涛温家宝政府必须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公开报告,解释东海中日“共同开发谅解”,问答人民的质问。
让中国民主,就从东海开始!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