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佳杀警案的几点意见

      一、杨佳杀警案是个人行为的杀人刑事案件。无论怎样的理由,杀害无辜警员以实施个人报复,都是错误的,凶手是应该在公开、公正的审判后,依法惩办的。

      二、当今中国警界存在严重黑暗面,杨佳杀警案是否起因于警界黑暗,有待事实真相的揭发和厘清,只要放开舆论的批评,事实是不难弄清的,这是有利于警界的整顿也是有利于人民的。

      三、但是,警界毕竟担负着保护社会安全的责任,今日社会和人民的安全,也还必须依仗警界的保卫。广大警员为保卫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和牺牲,这是主流面。借杨佳杀警案无原则为杀人凶手叫好,将其吹捧为水浒英雄,把中国警界贬斥得一片黑暗,一无是处,似乎警员人人该杀,如此打击警界士气,势必瓦解警界为社会服务之责任心,使警员人人心寒,个个懈怠,今后无论正邪,一律闭眼撒手,不闻不问,人民生命财产,谁来保卫?因此,无原则的吹捧杨佳,显然也是严重不利于社会和人民的安全利益的。

      四、无原则吹捧杨佳杀警,表面是抨击中国警界黑暗,实际对中国警界黑暗的改变毫无益处。任何国家地区警界都有黑暗,程度不同。解决之道,只能是独立公正的检察司法制度和自由的舆论。使警察打击的真正邪恶犯罪势力,诬告不能得逞;使警察个人或勾结黑社会无故迫害、残害、冤枉的好人,有可以信赖其公正的机关和途径伸冤,以制裁无良警察的无法无天。中国恰恰就是没有这种独立的检察司法制度,一旦杨佳杀警之类恶性事件发生,人们无从判断它是邪恶势力对警界正当执法的报复,还是受残害冤屈的民众对警界黑暗的反抗,感同身受,想当然认定是好人对黑暗警察的反抗,于是,同步雀跃,一片欢呼,打击了警界也危害了人民自身。这其实保护了警界的黑暗,对尽责守法的警员不公。这是中国警界的悲哀,也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万方有罪,罪在中共,罪在中共死不改革,它的各级党委掌控各级公检法的一元化政治制度。这种完全失去社会公信力,也就完全失去了社会安全阀功能的各级公检法一元化政治制度,再不改变必将炸毁社会,危害人民,也最后毁灭中共统治自身。

      因此,杨佳杀警事件,包括网络的各界舆论不必去对杨佳个人过多探奇,更不应去无原则吹捧杀人,而应集中火力,像瓮安事件一样,抨击中共顽固坚持的僵死的各级公检法一元化政治制度,力争独立公正的检察司法制度在中国早日确立。中国当然还有更进步的改革之道,我们实事求是,先把这件能有全民共识的的事办好。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