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就是国家政权的公有化

      我确信,民主,就是国家政权的公有化。国家政权公有化了,民才能去“主”。

      既然如此,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就不应该是多党来竞争国家政权的社会,它应该是一个无政党的全民授权的政权的统治,或一个受全民授权的政党的统治。

      如果按现在一般的解说,民主社会就是多党(多集团)竞争国家政权,由竞争胜利者得国,出而统治国家若干年的社会,那么,极端地说,中国几千年都是民主社会。

      现代民主社会政权转换依据的是成文宪法,中国几千年民主社会政权转换依据的是“天命”宪法。

      中国的“天命宪法”早就包含了美国宪法母体独立宣言的“造反有理”思想,即人民有权推翻违逆民意的统治者:“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那么,中国的“天命宪法”怎样来实现呢?选举。怎样选举呢?

      现代民主社会,几年一届选一次,用选票来选;

      中国几千年民主社会,一般2-3百年选一次,用枪杆子来选。其实中国历史连绵的农民的起义,就是农民依据“天命宪法”,自发举行的民主公投!

      中国历史已经总结好了中国的民主选举规律:“有道伐无道”,“得人心者得天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唯有德者居之。”

      现代民主社会的选举结果,也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唯有德者居之”;

      你看,中国几千年民主社会的选举结果,与现代民主社会的选举结果一样的,都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唯有德者居之”;不过一个选举斯文些,一个选举惨烈些;一个选举出的政权得国届期短些,一般四五年,或八年十年;一个选举出的政权得国届期长些,短的几十年,长的二三百年罢了。性质有什么不同呢?仔细想,五步笑一百步。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

      现代有些国家的“选举”,也常会闹得很惨烈,“选战”发展至热战,要动荡甚至厮杀多年,几十年的啊!

     所以我越来越觉得,真正的民主社会不应是开放多党自由竞争国家政权的社会。用胡平引用的什么人的理论,那就真是“把国家政权的所有权不确定制度化”了!但民主国家政权的所有权应该非常确定地属于全体人民的呀!这才对呀!所以,华盛顿原来的想法和忧虑也许真是对的,是很英明的:一个国家的民主不应多党。民主国家政权,应该是全民委托的全民政权,不应是党派政权。

      但国家政权从私有化到公有化,这天翻地覆的变化,是绝不可能一次革命而就的。它必定有一个极其漫长的逐步演化进步过程。我正在思考。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