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郑义《三省农民宣布收回土地所有权的文告》

       几天前,希哲曾对郑义的提法,有一些疑义。经过再三的思考和对各方面文献的阅读审视,现在,我可以有了一个基本的明晰的判断:郑义的呼吁方向是对的 。其理由是:1、中国农民今天强烈要求收回和捍卫的是宪法和法律确定属于他们而被侵占和面临侵占危机的原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们是在捍卫宪法和法律,而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动乱,更不是阶级清算革命。2、农民捍卫自己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仰仗恩赐,而是自己站出来明确宣告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是有利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3、农民以民主的,“自己解放自己”的方式明确了自己对集体所属土地的所有权,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发育和生长出真正的经济共同体民主自治这个未来中国民主社会的细胞来。

       需要注意的倾向和运动特征:

       1、中共革命后的农村土改,曾使中国农业人口的70%, 获得了土地和经济利益。今天要求归还和捍卫自己集体土地的农民,正是这70%当年的贫苦农民和他们的后人。他们今天要求的合法性,就建立在土改将地主大部土地剥夺而分给了他们的合法性上面。因此今天农民的土地要求,实际是中国人民左翼的要求。右派乘机提出的彻底否定和清算土改,实际就是否定了今天农民捍卫集体土地运动的合法性,就是在中共的新“土豪劣绅”剥夺农民的同时,企图从另一个方向,对农民实行剥夺。右派与中共新“土豪劣绅”对付农民的统一战线可以用一句话建立起来:“那土地原来就不是你们的。要归还,轮到地主也轮不到你们!”因此,右派乘机提出的彻底否定和清算土改的要求,是与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利益对立的,是完全错误的。

       2、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宪法和法律长期的,至今未有根本改变的规定。今天农村城镇土地所有权矛盾的尖锐化,基本的根源(不是全部),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经营体消亡后,没有确立新的体现和保障集体农民所有权的农村经济共同体,土地集体所有权虚化,实际落到了乡镇政权机关的手里;进入经济大开发的时代后,农村土地变成了乡镇政权机关的金库,乡镇干部成了新的土豪劣绅,与官僚背景商人相勾结,,滥用政权强制力,攫取了土地增殖利益的绝大部分,土地法律的主人集体农民,只能得到极少的利益或得不到利益,由此造成了今天愈趋尖锐的所谓中国“三农”问题。新土豪劣绅不但危害了农民,也危害和动摇了国家中央宏观统治的基础。于是,反对基层政权干部剥夺农民,要求归还和保障农民集体的土地,便成为了中国农民和中国中央政权的共同利益要求,有了共同的语言。这一切特征,决定了中国今天的农民土地运动可以在保卫和落实宪法、法律的口号下进行,也就可以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甚至在中央当局一定的支持、肯定或某种默许下进行。中国左翼民主力量应该去积极影响这场运动,推进这场运动,号召农民起来“自己解放自己”,而右翼力量企图把运动引向对共产党的政治清算革命,则是破坏性的,也不可能得到农民响应的。

      3、这场集体农民土地所有权保卫运动与中央当局结盟,共同反对新土豪劣绅,是完全可能取得中国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果的。各种形式的农村土地集体股份公司可能普遍地创建起来,农民将在利益要求的驱动下在这些股份公司里受到民主的训练;在这一切新发生的基础之上,乡镇政权将势必进行民主的改造,使之成为人民的各级民主自治体,并向上发展。这样,郑义所预言的“自由中国的奠基石”就真的出现了,它必将成为未来全中国民主化政体的曙光。

200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