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怎样的状况下,才可能试行“一人一票”的“真普选”?

      近网上指出,香港一百数十万人反占中和支持人大2017普选方案的联署,就不算”香港民意“了吗?有人驳曰:“既然你是多数,为什么不敢一人一票真普选?”

      老王近年恰正思考这个问题。

      近年的观察老王愈相信,“你是多数”也不能搞(香港之类)“真普选”。只要国内存在著敌对的两派;只要国内一派顽强地只认为自己的意见代表了“人民”,代表了全部“正义”,认定了一切反对的意见都是“官方的”“不正义”的,视其为政治敌人,只要两敌对派别势力处于你死我活斗争状态中,“真普选”就是毁灭一个国家之道。因为任何一派势力,特别是自命“正义”一派势力,既坚信自己代表全民,一旦选败,都绝不会承认选举结果,绝不会承认选败。海外支持操作他们的强势国家也不会允许他们轻易承认选败。民主对强势国家来说是拿来干什么的?是便于在他国选择代理人的。强势国家选择扶植在该国的利益代理人,怎能选败?。借口随时可以找出来:“黑箱操作”,“做票”,“贿选”,“程序”......。于是,要求推翻选举结果,被胜选一派当然拒绝,便发动“正义的”大规模某花“民主”革命。最后,就是全面的动乱和两派在外部国家枪炮武装下的血腥内战,及敌对派的相互屠杀。国家毁灭下去。哪里来的什么温良恭俭让的“普世价值”“真普选”?

      要实现“真普选”(所谓一人一票。至今实行“选举人票”的美国也都不是),起码的条件,是那个国家内部,没有处于你死我活敌对状态的敌对派别势力,任一派都能实事求是地承认自己仅代表国家多元民意的一个部分,承诺对异己民意的尊重,自然对选举结果的尊重。且必须承认到这个地步:选民的多数选择了你认为的“不民主”,本身就是他们的民主,必须尊重!任一派也都没有外部强势国家的利益支持和资金奥援(有的,必须申报和不得参与选举)。

      香港今日有这个条件吗?“占中”运动要求一人一票普选,本身没错,是他们的权利。但强要将自己一派意志强加全香港民意之上,不承认香港异己民意平等权利的激烈举动,本身证明了香港尚不具备“一人一票真普选”的起码条件。“真普选”的结果,只允许“正义的”,“民主的”占中派得胜,若败,便发动“民主革命”,香港从此没有安宁。不若“占中派”旗帜鲜明今日就革命,推翻特区政府灭此朝食,一劳永逸,何苦“一人一票”?

      英国的允许苏格兰公投,若苏格兰外部有强势国家的利益,需要苏格兰独立而幕后操作,苏格兰公投结果,哪有如此平静的美事。英国今日已经在内战中。幸运的是,今日世界,美国没有必分裂英国的国家利益,美国外,世界也还没有足以陷英国选后内战的外部强势国家。

       台湾,有著“你死我活的敌对两派”。之所以几次“大选”临界动乱而终于没有内战,完全是因为有外部的强势的“鸟笼”中美两国利益笼罩著。“(台独)办不到就是办不到”(陈水扁)。台湾根本没有“民主”,只有中美做主。而中美的谁究竟最后为台湾做主,全看中美两国力量对比的消长和利益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