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不好,要被骂。但“民粹”是什么?无非是人民群众中的一种实际并不符合他们自己长远或根本利益的非理性的情绪和主张。而民主好,之所以大家都说它“是个好东西”,只是因为,在政治家和在特别鼓吹它的“普世”公知精英看来,民主,那都是理性的,是必符合他们民主的多数人的利益的。
但“民主”真都是理性的么?就以民主的“灯塔”和“楷模”美国来说,谁敢说它去大选投票的选民们,都是,或起码大多是理性的,是能够理性地选择投票给能够真正代表他们自己长远或根本利益的政客的?川普?白登?无非谁更能口若悬河,漫天许愿,危言耸听煽惑自己罢了。这不是“民粹”是什么?
再拿香港说。前两年香港大规模的黑暴港独运动,发动的口实是“反送中”。什么意思?就是香港人反对把在大陆、台湾犯了刑事罪的嫌犯,送回大陆台湾的刑罪事发地侦讯审判。从香港百年殖民普遍养成的香港人比大陆人地位优越的潜在特权心理看,这反送中是符合香港人的利益的:他们的人在大陆台湾犯了刑事罪,立马逃回香港就没事了,或只受香港英系法律审理了。但这“反送中”却冒犯了包括台湾的十四亿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凭什么你们对我们犯了罪却可以有特权回港逃避罪责,逍遥法外?”。所以说,香港的“反送中”直至闹到黑暴港独运动,才货真价实真是香港的地方主义民粹的。但那时和至今,西方各大国的首脑政客加陆港台的“普世民主”精英们,都咬定了那是“民主”,香港的林郑政府和中国的国安法“镇压了香港民主”。可见,在“民主教师爷”们那里,民粹,就是民主。故,在政治实践上,民粹确实际就是民主;民主实际就是民粹,没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社会是分阶级族群和利益集群的。即便某时人民真正表现出来了某种理性的符合他们大多数人群根本利益的民主,但在与他们的利益相对立的乃至相敌对的另一部分人群眼里,则这民主,对他们就是危险的,危害的,是抵触了他们的现在的或根本的利益的,于是,这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民主就要骂为“民粹”的了!
就拿眼前的以司马南、张捷、倪光南、陶勇等义士为首的人民群众愤怒揭发批判柳传志等盗国盗民集团的运动来说,它到底是“民粹”的,还是民主的?当然是民主的,真正的民主!因为他们对柳氏集团的揭发和主张,是在捍卫全中国人民数十年血汗创造积累的巨额国家财富,是在捍卫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在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宪法原则。从什么角度看它都是民主。可是我们看到,平时那么“喜爱”民主高调民主的公知精英们却对民众仇恨了,不高兴了,叶公好龙了,要骂司张倪陶们是在“煽动民粹”了,骂揭发批判柳传志盗国盗民是“民粹”了。
上面不是说了吗,人群的“理性”是有阶级分的。柳氏盗国盗民集团和他们的辩护士们自有他们的“理性”和利益。他们的“理性”就是,把人民辛苦积累的社会主义国有资产分光盗尽,完成彻底的资本主义私有化(私有化到他们自家的口袋里),这是合理的,“合规”的;而揭发和反对他们的盗国盗民,阻碍了中国完成资本主义私有化进程和他们的盗国盗民私利,则是“非理性”的,是“清算旧账”的,是“煽动的”,是“不安定企业家”的,是要“搞垮成功企业”的,所以是“民粹”的!
人民啊,不要再朦查查,被忽悠了被吓到了。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就能知道我们在什么时候可以骂民主为“民粹”了。我们可以向“普世民主”的公知精英们学习:凡是他们乐见的,符合他们利益的一切,都是“民主”;凡是他们不高兴的,阻碍了和触犯了它们的利益的一切,就都是“民粹”。就可以一口血喷人地骂,骂得你真以为是自己错了,自己“民粹”了,不敢再作声了。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