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上台后的“法理台独”及大陆采取一定军事手段的可能性 ---答美国之音某知名评论员问

赖清德上台后的“法理台独”及大陆采取一定军事手段的可能性 ---答美国之音某知名评论员问


王希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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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问:希哲兄好,给您拜个年!请教一个问题,在你看来,若赖清德上台后虽不宣布法理台独,但有一些冒进的行为,大陆采取一定军事手段的可能性多大?如划设台海防空识别区,或者夺取台湾个别外岛等,或者你认为,需要采取这种手段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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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哲敬复:

赖清德上台还能有什么“冒进行为”呢?民进党所有能“冒进”的行为,陈、蔡两届政府已经几乎全都尽可能做了。对此,北京除了军演,除了战机巡岛也没能再做什么。唯一说法是最后底线看台湾有无所谓“宣布法理台独”。


但哪有什么“法理台独”呢?被解说为“法理台独”的,就是彻底去掉“中华民国”国号改台湾为“台湾国”。但这不会有法理。因为一切“依宪”的行为才具有“法理”。而彻底去掉“中华民国”国号改台湾为“台湾国”,这不是依宪而是废宪毁宪。世上任何宪法,都只有如何修宪的规定而不会有如何自废自己,自毁自己的宪法规定。所以,要彻底去掉“中华民国”国号改台湾为“台湾国”,只能走于宪法无据的“自由地区”“全民公投”的非法理方式。而要能这样做,且保证“公投”成功,该宪法下的最高统治者就必须是一个以军事力量为支撑的可以完全无视宪法的握有国家绝对控制权力的政治强人(如希特勒)。赖清德能是这样的人物吗?他能做到这一点吗?做不到。岛内岛外现实的力量都足以笼罩他。故此你说,“若赖清德上台后虽不宣布法理台独”,好像他还有可能干这件事情,是可笑的,不会有这种事情的。编造出这条不可能的“法理红线”,不过主要是大陆方面为自己不可能的“和平统一”和长期事实的对台不作为,拿来作掩饰罢了。既然不会有什么“法理台独”,而台湾向事实台独的方向所有能做的“冒进”的行为,民进党政府已经几乎全都尽可能做了,那么,“大陆采取一定军事手段的可能性”,就完全不在赖清德或他之后的民进党什么人做什么,而完全取决于北京,完全取决于XI近平的决心了。

XI近平决心的最近时间点,我还看不出来,也许他想待军事力量再加强一些,在台湾近海对美日可能的作战取胜更能有把握一些再动手?但无论如何,必须在他有生余下的任期之内解决,否则他无法向历史交代。这时间应不会太长远的。


兄来问又解释说,“所谓法理台独,可以是修改宪法中的地理范围,假如立法院过半的话”。

我问兄:“修改宪法中的地理范围”即所谓“领土变更”,“立法院过半”就可以了吗?看来兄没有看过“中华民国宪法第174条”及其“增修条文”。得便,你可以找出翻来看看。


且不说这“领土变更案”在岛内外鸟笼之下就按“增修条文”能否通过,如果你认为这就算是“法理台独”,那么李登辉1991年以他的2124号总统令第一次推出“宪法增修条文”(为陈水扁的续修开辟了大门)本身,就早已经是“法理台独”了。李登辉可以以总统行政命令独裁决定废除中华民国南京宪法的基本结构国民大会;可以独裁决定废除和改变原宪法的修宪程序规定;可以独裁决定原南京宪法有关“领土变更”的宪法程序等。试问:中华民国宪法有政府总统可以擅自独裁下令修改改变国民大会制定的宪法的条文规定吗?没有!任何国家的即使面子上的民主宪法,都不可能有这样的政府首长有权命令修改宪法的规定。这就是宪法不能有“合宪”自毁的条文之义。李登辉能这样做,正是因为他那时刚刚接过了两蒋遗下的“一个以军事力量为支撑的可以完全无视宪法的握有国家绝对控制权力的政治强人”的权力。宋美龄都无法制约他。其实即使两蒋,也相对尊重宪法,从未轻易改变宪法本身。因为他们败退台湾带走的“国大代表”,远未足达到可以依宪法第174条修宪的法定代表人数!即根本无法依宪修宪。李登辉必须以绝对专制独裁的权力废宪毁宪改宪,首先废掉这第174条,才可能为台独在武装割据状态下的中国领土台湾,获得“法理台独”的伪法理依据。所以说,台湾根本就不是什么“宪政民主”的社会,它一开始,就建立在李登辉陈水扁废宪毁宪的独裁专制的基础之上。


说回来。你问“所谓法理台独,可以是修改宪法中的地理范围”,若赖清德冒这个险了,中共会否如何。我还是那句话:完全不在赖清德或他之后的民进党什么人做什么,而完全取决于北京,完全取决于习近平的决心。但我现在判断不了XI近平决心的最近时间点。


202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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