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自由”就是对全中国人民自由的剥夺! ---驳香港叛乱者的“临时政府宣言”

      香港的叛乱者们,你们口口声声称自己的暴乱“抗争”是在争什么“自由”。你们的“临时政府”宣言说,香港特区政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国共产党所控制”,剥夺了你们的自由。所以你们要暴乱,要夺权,要港独,要“宣告成立香港临时政府”。

      我们就来看看你们争的“自由”是什么货色?

      这回,你们的发动暴乱叛乱的由头,是所谓“反修例,反送中”。就是说, 那些在中国内地和台湾杀人越货,强奸诈骗,绑架贩毒刑事犯罪无恶不作后,又逃回了香港的犯罪分子,你们要保护他们,包庇他们,反对将他们送回犯罪所在的内地和台湾付诸审判,他们犯罪逃回香港就没事了,让他们在香港逍遥法外,让香港成为对国内和台湾民众犯罪的天堂,法外之地!这就是你们的暴乱“抗争”所要争的“自由”,难道不是吗?其他一切只是蛊惑的借口。在你们深藏的意识里,一个半世纪洋人殖民下的你们,从来高大陆人民台湾人民一等:“就是我香港人对你大陆人台湾人犯了罪,也不许你们奈何我们”!何其蛮横!原来,你们争的这个“自由”,就是对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自由的剥夺! 你们照抄美国《独立宣言》,什么“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赋予全人类某些不可剥夺之权,包含生命权,自由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之权。”很好。但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就不是“人类”了吗?全中国人民就不能与你们“人人生而平等”了吗?“上天”就只“赋予”了你们“生命权,自由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之权”,却允许你们“反修例,反送中”,听任你们中的犯罪分子去剥夺全中国人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尊严权及追求幸福之权”,让他们日夜生活在随时可以被你们“香港人”刑事犯罪却又无法追诉你们的恐惧之中吗?!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能够允许你们“争得”这样的特权,可以凌驾于他们的人权利益之上的“自由” 吗?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部分人所争的“自由”,都是对另部分人自由的侵犯和剥夺。就拿独立宣言来说,华盛顿独立革命党们所争得的对英独立自由, 就是对当年占美国三分之一人口的“效英派”反对独立的自由的侵犯和剥夺,就是对英国人殖民美国的自由的侵犯和剥夺。华盛顿革命党的独立战争在法国助力下打赢了,历史就记录下来,华盛顿革命党所争的自由,和对美国“效英派”,对英国人殖民美国自由的侵犯和剥夺,都是正义的了。今天,香港叛乱者发动的以暴力打砸抢烧,毁坏瘫痪交通为手段的对中国准热战的“独立战争”(海外民运称之),能够打赢,分裂中国,获得港独,历史将记录他们侵犯剥夺全中国包括台湾人民人权利益的“抗争”,是正义的吗?我不相信!他们必定失败!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叛乱者诡辩说,不止这个,我们还“抗争”争取好几项“自由”呢!

      哪几项呢?:

      他们要争取蒙面暴力打砸抢烧,毁坏瘫痪交通的犯罪分子不受司法追究的“自由”,却要“独立调查”“追究”,实际侵犯和剥夺维护香港社会秩序和民众财产人身安全的香港警察的自由;

      他们要争取那些拒绝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拒绝效忠中国国家和香港特区的一切人士“一人一票普选”的“自由”,就当然侵犯和剥夺了要求你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效忠中国和香港特区才可参与普选的全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及香港人民的自由。全世界哪个国家的参选人当选人,可以拥有拒绝向该国宣誓效忠的“自由”?

     这全部,就是香港叛乱“临时政府”宣言所争的项项“自由”。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里,大夫祭仲对郑庄公说:共叔段叛乱了,赶紧平叛吧,“无使滋蔓。蔓难图也”。庄公回答了一句著名的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