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你“抗争”的是什么?

(注:这里“香港人”,是那些自号和自命“高等”的香港人渣)


      “抗争”!多正义凛然的动词。香港的暴乱者们和他们的支持者们,海内外为之叫好捧场者们几月来不绝于口。人们只要一听“抗争”,好像便必得肃然起敬,好像便在这些“英雄”前矮了一截,短了一气。

      我倒要问,“香港人”,你“抗争”的是什么?你在向谁“抗争”?

      你们“抗争”的是“反送中”。

      “反送中”,好抽象哦,可售其奸。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反对将在大陆刑事犯罪的香港人遣送回大陆追究审判”!

      你们这是在向谁“抗争”呢?是向特区政府抗争?是向北京中央政府抗争?不!你们是在向大陆和台湾十四亿中国国内人民“抗争”;你们的锋芒实质是在向着他们!

你们实际是在宣告:

      我“香港人”可以在大陆在台湾任意犯罪,任意地杀人放火强奸拐骗贩毒绑架....,为所欲为,只要我逃回了香港, 你们国内人就不得追究我们“香港人”,不得审判我们“香港人”。我们“香港人”从来是高于你们“中国人”的人上人,从来是是拥有法外特权的高等人,准洋人。现在。 你们居然要“修例”,要将我们“香港人”在大陆台湾的犯罪人遣送回大陆台湾接受你们的追究审判,那还了得?那不是将我们“香港人”与你们大陆人台湾人平等了吗?那不是剥夺我们“香港人”历来就优越的特权了吗?这还有“一国两制”?这还有我香港人“人权”?我们就要“抗争”!我们就要“暴乱”!我们就要“守护香港”,“光复香港”!我们就要“革命”,成立“临时政府”港独,暴力夺权!

      “香港人”,你们的“抗争”,戳穿就是这个。老王几月来给你们面子,忍着,没有戳破你们,因为支持怂恿你们的不少“民主派”,都曾是老王的朋友,批评只好委婉些。现在, 你们的烧杀打砸抢掠毁坏恐袭,昏天黑地,忍无可忍,必须戳破你们了。

      昨天,我就戳破了那个香港的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北京瞎了眼!)。他居然辩说,为追究几个在大陆犯罪的犯罪分子“修例”,而引起“香港人抗争”,失去了香港对大陆的金融特殊地位,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以此理由,一直辩护暴徒们的暴乱和港独叛行。

       好个“芝麻、西瓜”。大陆台湾全国十四亿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是“芝麻”?香港那点金融特殊地位是“西瓜”?为了保住那“西瓜”, 就可以任由夹持着“西瓜”的“香港人”,将大陆台湾全国十四亿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这“芝麻”,置于他们不受追究的法外刑事犯罪的恐怖之下?刘梦熊,你凭什么?!“香港人”,你凭什么?!!凭什么你们可以如此轻侮国内人民?就因为那一旦西方

      刘梦熊说,香港犯罪人是少数几人。

     犯罪人少,就不要法律了?只要“香港人”有了对国内人民犯罪可逃避追究的法外特权,少数人就会变多数人,国内人民就必将处于“香港人犯罪”的恐惧之中。当然,这些是“芝麻”,金融是“西瓜”。

     有人辩解说,香港人人人反共,是害怕被作为政治犯“送中”,只好连刑事犯一起反对“送中”。这是由头,老王早批驳过,不赘。这里只再说一句,今日“反送中”的香港人,几人没回大陆?他们天天自我“送中”,却装作害怕作“政治犯”被“送中”?无非“香港人”的优越心理,要维护自己的历史特权罢了。如果你真的只为保护“政治犯”,并不意在保护对大陆人民的刑事犯罪,就请你支持特区政府修例,因为它明明白白规定了,“送中”排除一切政治事项。

      好的,弄明白了。现在,究竟谁应该“抗争”?是大陆人民台湾人民应该起来抗争,应该起来争自己的人权。应该大声地向“香港人”说:“必须修例!过去没有修例而无法引渡对我们犯罪的香港罪犯,使之逍遥法外是大错。今后,就必须将你们在国内犯罪的分子遣送回国追究审判。香港人没有法外特权。你们的特权,就是对我们国内人民人权的剥夺和侵犯!

      还应该大声地向北京,向香港特区政府说:“必须修例!你们屈服于‘香港人’的暴动叛乱,终止送中修例,实质是默认了香港人对国内人民拥有刑事犯罪后可逃避追究审判的特权,这是完全错误的,本身,就是对十四亿人民不可接受的犯罪!”

      这才是正义的抗争。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