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恶警凶狠打死讨薪女工周秀云,中国左右翼力量完全可以有抗议的统一战线

老王社长评论:

      我们注意到,就最近山西恶警凶狠打死讨薪女工,踩踏其尸体的暴行,中国左右翼力量竟几乎同时,一起发出了强烈抗议的声音,要求严惩凶手,严肃法治,终于开始有了一个统一战线雏形了。

      一直说中国左右翼没法找到共识。谁说找不到?眼前就是!

也许立场角度会有些不同。右翼的意见,重在严肃法纪,保障人权;左翼的意见,重在抗议资本主义在中国复辟下,“人民警察”已沦为保护资本家利益,残酷剥削、压迫、迫害无助工人群众的国家暴力工具。但无论如何,对这种残忍的无法无天的警察暴力,都必须异口同声发出抗议,以争取国家的民主法治的进步。

更可引起注意的是,我们下面还可以看到,右翼维权律师发出声音后,左翼网站作出转載

      左派网民在他们的网站上开始有了这样的检讨意见了:

      “自由派出手了,左派落后了, 不要再无所作为的观望了。 这些律师基本都是“死磕派”维权律师, 张俊杰、唐吉田和隋穆青那都是赫赫有名,几次进出看守所的维权律师...。左派何止落后,连公开信都叫停,他们心中有人民吗?还是只有圣上?口号喊得响,对人民苦难无动于衷吗?”

      问得好。大是大非。一切人,无论他怎样的或左或右面目和高调,在人民的苦难面前,我们只需要一个问题来衡量它:“他们心中有人民嗎?对人民苦难无动于衷吗?”!

2015年1月3日

附:山西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工案中国左翼发表的意见:

      李民骐为太原警察暴行案红色中国网致李成瑞、张勤德、巩献田等老同志的信摘要: 我建议,由李老、张老、巩老和其他德高望重的老同志领衔,致信中央,建议中央严肃处理此次太原警察暴行事件,确保凶手依法得到严惩、受害人家属得到抚慰,并以此为契机对全国的公安机关进行整顿,严禁各地公安机关干扰、阻挠、镇压群众用正常方式向党和国家表达意见。

 

十名左翼社会学学者呼吁习近平关注12.13太原讨薪农民工被打死事件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今天(12月29日),任教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的十名研究“建筑业农民工”的社会学学者联名向中国领袖习近平发出公开信。他们呼吁习近平关注发生在山西太原的“12•13”讨薪农民工疑似被警察打死事件,并建议采取措施,真正贯彻《劳动合同法》,杜绝这类悲剧再次发生。

这十名学者包括: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佟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系教授潘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教授戴建中、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郭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沈红、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郑广怀和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任焰。

(报道略)

     武汉工农兵集会 声援周秀云家属亲友的维权斗争

     看了网上周秀云家乡警察深夜进村,恫吓威胁周秀云家属、乡亲的消息,十分震惊。我们坚决反对。

作为受害农民工周秀云家乡的政府和政法机关,理应支持家乡父老乡亲为周秀云伸冤的维权行动,怎么反而对他们进行威胁和镇压呢?这不是为虎作伥么!人民政府怎么能站在资本家一边。

     周秀云是在太原打工讨薪而被当地警察扭断脖子致死的。这远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命案,而是资本家对农民的野蛮剥夺和镇压。

      ...........

    周秀云被杀害的案子,一年多了一再延期宣判,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希翼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每一起审判,都能经受起公平正义的检验!”那又何必镇压呢?

      我们呼吁,人民都来关注这场维护工人权利的审判。

      武汉工农兵声援人:古正华:新四军老战士,老共产党员,网名“丑牛”,杨道元:老红卫兵,学生党员,前湖北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柳英发:武汉车辆厂退休工程师,老红卫兵,前武汉市革命委员会常委,罗志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团政委,殷学文:原武汉钢铁公司组织部副部长,赵小山:长航船上政委,李玉琴:武汉市工人劳动模范,王延海:抗美援朝老战士代表,杨精安:部队转业干部,汪松泉:原海军航空兵,耿世生:原某电厂党委书记,高和清:铁路退休老工人,孙邦颜:铁路党员退休干部,曾桃荣:中共党员,武汉开关厂退休工人,刘艳:武昌五金发电公司退休职工,长生:党员,郑祖庆:老工人,郭祝伍:汉南区人大代表农场农工共产党员,邓海桥:武汉市江岸区岱山村原生产队长;(后数十名声援签名者略)

2016年10月16日

  

     关于依法严惩太原公安故意伤害(杀人)犯罪行为的13位律师联名信

 

     12月13日数名河南籍民工到太原某建筑工地讨薪被保安警察殴打,其中周秀云被打致死。该案是多名正式国家工作人员所为,犯罪性质恶劣,我们这些来自国内各省市的律师希望检察机关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能够依法严惩,不枉不纵,以正确的执法立场公正处理此案。现联合发表如下律师意见:

   (联名信及签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