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一下辩证法和诡辩

      辩证法要求从事物的全部联系中去把握事物的性质。

      简单说,例如一个人,张三的性质是什么?相对他的父母,张三的性质是儿子;相对他的妻子,他性质是丈夫;相对他的儿子,他的性质是父亲;相对他的上级,他是部下;相对他的下级,他是长官;相对他施恩的人,他是恩人;相对他谋害过的人,他是仇人....。如此无限。故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但辩证法又要求我们在特定的联系中去判断事物的性质,即在某特定要求下从特定的角度去观察事物,确定它(他)相对某事物下的性质,这才是辩证法,否则,则落入诡辩。因为只强调事物的各繁杂相对联系,不强调其特定联系,就根本无法确定认识事物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的性质。成为不可知论。但若只强调事物的某特定联系,咬定它(他)只具这种性质,抹杀他的全部联系和各种可能的性质,则成了绝对论。毛主席批判的极左教条人物,“哪有猫儿不偷油,哪有军阀不是反革命”,都出这种绝对主义思想方法论的毛病。

      例如蒋,相对宋美龄他是丈夫;相对蒋经国他是父亲。这些不必说了。相对共产党,他是反革命头子;相对二战日本侵略阵营,他是中国抗战阵营统帅。相对孙中山, 从共产党角度观察,他是“叛徒”;从国民党角度观察,他是传人;从台湾的中国主权观察,蒋是爱国者,他抵制台湾对大陆的分裂有功;在日杂台独分子的眼里,蒋是“占领台湾,殖民台湾,屠杀台湾人”的十恶不赦罪人。如此等等。任何人都一样,全看你在怎样的特定环境条件下,从什么角度去观察他。这叫“分析”。毛主席在《好八连》诗中说:“思想好,能分析。分析好,大有益。益在哪?团结力。”,就是这个意思。

      总之,对任何事物、人物,都不可绝对化,教条化。要会分析,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想方法论。